企业的计量工作是企业生产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,做好企业计量工作,对保证汽车维修质量具有重要作用。为进一步加强计量管理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管理条例》等文件精神,特制订本办法。
1. 本厂使用的计量器具分A、B两类.
A类:千分尺、游标卡尺、百分表、千分表、各种压力表、
温度计、水平仪、万用表等;各类汽车检测仪器。
B类:各种钢卷尺、钢直尺等测长仪和直角尺、量角器等。
2. A类计量器由生产部门负责管理;B类计量器由使用者负责保管。
A类计量器必须登记造册,记录计量器的名称、规格、购置日期和检定、维修记录。
计量器应实行统一专人保管或有使用人负责保管。除非持证计量员,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计量器。
3. A类计量器必须定期进行检定,根据实际使用强度制定检定周期表,按周期表的日期准时送有关部门检定,保管好检定合格证。已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不准继续使用。
保证计量器的受检率达100%。
保管人应定时做好计量器的清洁、防锈、防潮等维护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