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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修厂安全生产制度(汽修厂管理制度相关) (浏览次数:3215)
发表于2007-7-21 16:01:00

1.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,保障员工身体健康,家庭幸福,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。

    2.全厂员工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,严格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机具操作规程,任何人不得违反。

    3.工作时不得在工场打闹、追逐、大声喧哗。

    4.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,不得穿拖鞋上班。

    5.工场内严禁吸烟。

    6.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,汽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8Kmh,不准在厂内试刹车。严禁无证驾驶。

    7.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,不得随意乱放。   

    8.在车间、油库、材料间等处所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,并加强维护,使之保持良好技术状态,所有员工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。

    9.进入油库,严禁吸烟,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库。

    10.工作灯应采取低压(3 6伏以下)安全灯,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

过水地使用,并经常检查导线,插座是否良好。

11.手湿时不得扳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,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,不得用铜线、铁线代替。

    12.非电工不得搬弄配电盘上的开关及电器设施。

13.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。

严禁电器、电动机在雨天淋雨受潮。

14.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,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,以保持施工场地整齐清洁。

15.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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